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《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工信部无〔2017〕28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,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,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无线电监测设施日常工作的稳定性、有效性和准确性,充分发挥无线电监测数据在政策制定、干扰排查、行政和刑事处罚中的支撑作用,规范无线电监测设施的测试验证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和相关管理规定,我部制定了《无线电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规定(试行)》,现予印发。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
2017年11月16日